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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分局(含济源监管办)、团委: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等 11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教育厅等 10 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pdf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3月11日 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等 11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河南历史厚重、山川壮美、人杰辈出、物产丰富、文化灿烂、源远流长;河南是中华民族的孕育地,是炎黄子孙的根源地,这些都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有助于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地域特色文化;有助于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助于激发学生对党、国家、人民的热爱之情,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有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会动手动脑、生存生活、做人做事,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工作目标注重因地制宜,突出河南特色,打造具有中原风格、国家标准、国际视野的研学旅行“五个一”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层次分明、各有特色、示范引领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打造一批河南特色、主题鲜明、影响深远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培养一批志在研学、专业过硬、结构合理的研学旅行师资队伍;研发一套基层可推、一线可学、外地可鉴的精品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建立一套责任清晰、科学规范、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措施到位、运行操作规范有序、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学校和学生积极参与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三、基本原则(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自然性、生活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三)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四)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切实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五)协同性原则。研学旅行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要统筹协作,分工负责,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共享。四、主要任务(一)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学校整体方案,做到有课时、有师资;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灵活有效。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在正常上课时间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七到八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每学年安排一至两次研学旅行。(二)加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托河南丰富厚重的自然和文化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结合区情、校情、生情,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对基地(营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和动态管理。各基地要充分挖掘特色资源,有针对性开发基地研学旅行特色课程,力争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为支撑,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主题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体验相对丰富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各地可结合本地特色资源,打造主题式研学线路,如:围绕“老家河南”主题,结合河南的根亲文化、黄帝文化、姓氏文化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红色河南”主题,挖掘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等“河南三大精神”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厚重河南”主题,结合我省五千年中原文明、八大历史文化名城等丰富的历史文化、世界遗产、非遗传承、博物馆藏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生态河南”主题,利用我省丰富的绿水青山、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生态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出彩河南”主题,利用河南改革开放 40 年成果、科技创新、科研院所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三)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研学旅行课程是体现研学旅行教育性的核心,精心设计研学旅行课程是提高研学旅行质量的根本保证。要以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主导,联合基地和研学机构,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综合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开发具有河南特色的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编写适合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专题读本,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情县情市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地方课程体系。(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研学旅行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旅行活动负责人。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研学旅行专业人员,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后期保障和突发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学校教师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五)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开展研学旅行,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六)健全经费筹措机制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加大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门票按规定实行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规定落实门票减免政策,其它场馆门票价格在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参加研学活动的费用予以免除。银保监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七)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完善研学旅行基地周边的公路标志标识设施,为研学旅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住宿的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依法查处运行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为学生研学旅行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和便利。银保监部门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共青团组织要将少先队、共青团活动与研学旅行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大学生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志愿者活动。(八)建立研学旅行科学评价机制和内涵发展机制建立河南省研学旅行专家库,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探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有效模式,研究和解决研学旅行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结合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对研学旅行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保障研学旅行健康、有序发展。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将研学旅行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地要注重研学旅行活动的内涵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研学旅行文化交流,巩固研学旅行成果。中小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时,要以启发、引导为主,给学生提供充裕的时间和空间。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 PPT、视频、调查报告、漫画、图表、诗画等方式进行汇报展示。学校可以通过举办研学旅行的研究报告会、征文、摄影、绘画比赛等后续活动,巩固研学旅行成果。各级教育部门要注重探索总结,加强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推动研学旅行工作深入开展。(九)加强研学旅行信息化管理依托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学旅行课程、资源等相关工作的建设与交流工作,为研学旅行活动交流、展示等提供服务。依托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汇聚研学活动生成的信息,分析评价学生研学旅行开展情况和成效,实现研学旅行分层级、分区域、全过程的信息化有效管理。五、保障机制(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由省教育厅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银保监、共青团和铁路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成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地要相应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指导督办。(二)强化督导,规范管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研学旅行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收到实效。(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地要定期总结本地研学旅行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典型经验,在稳步推进工作的同时,充分挖掘和提炼一批先进典型,以建设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验区和实验校为抓手,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宣传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育人效果,及时宣传好典型、好主题、好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研学旅行工作的家校合力,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推动我省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附件: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 件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 长:毛 杰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副组长:周耀霞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成 员:王 红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范玉龙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新建 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唐彦民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建防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杨济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党委委员           王笃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副书记           戴 弘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019年3月1日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学知旅国际旅行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湖北省旅游局、武汉市旅游局、武汉市勤工俭学管理处、中少童行(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万达环球国际旅行社、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胜华、王季云、彭志凯、李明星、贾玫玫、钱远坤、周正素、高晴、张超、张侠、范继先、叶鹏、彭胜、付军、周晔、陈雪岚、徐华玉、王勇、张丛文、杨晓玉。引 言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研学旅行已经成为教育旅游市场的热点。为了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人员配置、研学旅行产品、研学旅行服务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改进和投诉处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和教育机构。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GB/T 16890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GB/T 31380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710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LB/T 004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 008 旅行社服务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研学旅行study travel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3.2研学导师study tutor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具体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教育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各类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3.3研学营地study camp研学旅行过程中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3.4主办方organizer有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3.5承办方undertaker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3.6供应方supplier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旅游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4 总则4.1 研学旅行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和供应方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全程进行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进行。4.2 研学旅行活动应寓教于游,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4.3 研学旅行活动应面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全体学生,保障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5 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5.1 主办方5.1.1 应具备法人资质。5.1.2 应对研学旅行服务项目提出明确要求。5.1.3 应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教育培训计划。5.1.4 应与承办方签订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5.2 承办方5.2.1 应为依法注册的旅行社。5.2.2 符合LB/T 004 和LB/T 008 的要求,宜具有AA 及以上等级,并符合GB/T 31380 的要求。5.2.3 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5.2.4 应设立研学旅行的部门或专职人员,宜有承接100 人以上中小学生旅游团队的经验。5.2.5 应与供应方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5.3 供应方5.3.1 应具备法人资质。5.3.2 应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5.3.3 应与承办方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6 人员配置6.1 主办方人员配置6.1.1 应至少派出一人作为主办方代表,负责督导研学旅行活动按计划开展。6.1.2 每20 位学生宜配置一名带队老师,带队老师全程带领学生参与研学旅行各项活动。6.2 承办方人员配置6.2.1 应为研学旅行活动配置一名项目组长,项目组长全程随团活动,负责统筹协调研学旅行各项工作。6.2.2 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安全员,安全员在研学旅行过程中随团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6.2.3 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研学导师,研学导师负责制定研学旅行教育工作计划,在带队老师、导游员等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6.2.4 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导游人员,导游人员负责提供导游服务,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7 研学旅行产品7.1 产品分类研学旅行产品按照资源类型分为知识科普型、自然观赏型、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文化康乐型。a) 知识科普型: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博物馆、科技馆、主题展览、动物园、植物园、历史文化遗产、工业项目、科研场所等资源;b) 自然观赏型:主要包括山川、江、湖、海、草原、沙漠等资源;c) 体验考察型:主要包括农庄、实践基地、夏令营营地或团队拓展基地等资源;d) 励志拓展型:主要包括红色教育基地、大学校园、国防教育基地、军营等资源;e) 文化康乐型:主要包括各类主题公园、演艺影视城等资源。7.2 产品设计承办方应根据主办方需求,针对不同学段特点和教育目标,设计研学旅行产品。a) 承办方应根据主办方需求,针对不同学段特点和教育目标,设计研学旅行产品;b) 小学一至三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和文化康类型资源为主的产品,并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c) 小学四至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自然观赏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并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d) 初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体验考察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并以县情市情省情研学为主;e) 高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体验考察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并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7.3 产品说明书旅行社应制作并提供研学旅行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LB/T008中有关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a) 研学旅行安全防控措施;b) 研学旅行教育服务项目及评价方法;c) 未成年人监护办法。8 研学旅行服务项目8.1 教育服务8.1.1 教育服务计划承办方和主办方应围绕学校相关教育目标,共同制定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明确教育活动目标和内容,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提出相应学时要求,其中每天体验教育课程项目或活动时间应不少于45 min。8.1.2 教育服务项目教育服务项目可分为:a) 健身项目:以培养学生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如徒步、挑战、露营、拓展、生存与自救训练等;b) 健手项目:以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如综合实践、生活体验训练、内务整理、手工制作等项目;c) 健脑项目:以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和学习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如各类参观、游览、讲座、诵读、阅读等;d) 健心项目:以培养学生的情感能力和践行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如思想品德养成教育活动以及团队游戏、情感互动、才艺展示等。8.1.3 教育服务流程教育服务流程宜包括:a) 在出行前,指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如阅读相关书籍、查阅相关资料、制定学习计划等;b) 在旅行过程中,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活动项目,指导学生撰写研学日记或调查报告;c) 在旅行结束后,组织学生分享心得体会,如组织征文展示、分享交流会等。8.1.4 教育服务设施及教材教育服务设施及教材要求如下:a) 应设计不同学龄段学生使用的研学旅行教材,如研学旅行知识读本;b) 应根据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配备相应的辅助设施,如电脑、多媒体、各类体验教育设施或教具等。8.1.5 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应有研学导师主导实施,由导游员和带队老师等共同配合完成。8.1.6 应建立教育服务评价机制,对教育服务效果进行评价,持续改进教育服务。8.2 交通服务8.2.1 应按照以下要求选择交通方式:a) 单次路程在400 km 以上的,不宜选择汽车,应优先选择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b) 选择水运交通方式的,水运交通工具应符合GB/T 16890 的要求,不宜选择木船、划艇、快艇;c) 选择汽车客运交通方式的,行驶道路不宜低于省级公路等级,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2 h,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 min。8.2.2 应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相关交通信息,以便其掌握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时间、地点以及需准备的有关证件。8.2.3 宜提前与相应交通部门取得工作联系,组织绿色通道或开辟专门的候乘区域。8.2.4 应加强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防范,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和紧急疏散要求,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乘坐交通工具。8.2.5 应在承运全程随机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并在学生上、下交通工具时清点人数,防范出现滞留或走失。8.2.6 遭遇恶劣天气时,应认真研判安全风险,及时调整研学旅行行程和交通方式。8.3 住宿服务8.3.1 应以安全、卫生和舒适为基本要求,提前对住宿营地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要求如下:a) 应便于集中管理;b) 应方便承运汽车安全进出、停靠;c) 应有健全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并符合GB/T 10001 的要求;d) 应有安全逃生通道。8.3.2 应提前将住宿营地相关信息告知学生和家长,以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8.3.3 应详细告知学生入住注意事项,宣讲住宿安全知识,带领学生熟悉逃生通道。8.3.4 应在学生入住后及时进行首次查房,帮助学生熟悉房间设施,解决相关问题。8.3.5 宜安排男、女学生分区(片)住宿,女生片区管理员应为女性。8.3.6 应制定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巡查、夜查工作。8.3.7 选择在露营地住宿时还应达到以下要求:a) 露营地应符合GB/T 31710 的要求;b) 应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露营地进行安全评估,并充分评价露营接待条件、周边环境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对学生造成的影响;c) 应制定露营安全防控专项措施,加强值班、巡查和夜查工作。8.4 餐饮服务8.4.1 应以食品卫生安全为前提,选择餐饮服务提供方。8.4.2 应提前制定就餐座次表,组织学生有序进餐。8.4.3 应督促餐饮服务提供方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8.4.4 应在学生用餐时做好巡查工作,确保餐饮服务质量。8.5 导游讲解服务8.5.1 导游讲解服务应符合GB/T 15971 的要求。8.5.2 应将安全知识、文明礼仪作为导游讲解服务的重要内容,随时提醒引导学生安全旅游、文明旅游。8.5.3 应结合教育服务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启发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8.6 医疗及救助服务8.6.1 应提前调研和掌握研学营地周边的医疗及救助资源状况。8.6.2 学生生病或受伤,应及时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治疗,妥善保管就诊医疗记录。返程后,应将就诊医疗记录复印并转交家长或带队老师。8.6.3 宜聘请具有职业资格的医护人员随团提供医疗及救助服务。9 安全管理9.1 安全管理制度主办方、承办方及供应方应针对研学旅行活动,分别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防控机制。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b) 研学旅行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c) 研学旅行产品安全评估制度;d) 研学旅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2 安全管理人员承办方和主办方应根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在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安排安全管理人员随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9.3 安全教育9.3.1 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专项工作计划,定期对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与要求、应急处置规范与流程等。9.3.2 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要求如下:a) 应对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的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b) 应提供安全防控教育知识读本;c) 应召开行前说明会,对学生进行行前安全教育;d) 应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根据行程安排及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提示与警示,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9.4 应急预案主办方、承办方及供应方应制定和完善包括:地震、火灾、食品卫生、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在内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0 服务改进承办方应对各方面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明确产品中的主要缺陷,找准发生质量问题的具体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加强培训、调整供应方、优化产品设计、完善服务要素和运行环节等措施,持续改进研学旅行服务质量。11 投诉处理11.1 承办方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并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11.2 承办方应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等信息。11.3 承办方应及时建立投诉信息档案和回访制度。
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文化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委(局)、保监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务局、交通局、文化广播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团委,各铁路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研学旅行,部分试点地区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有益经验。但一些地区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完善、责任机制不健全、安全保障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研学旅行有效开展。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研学旅行正处在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各地要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主要任务  1.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2.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地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要以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教育部将建设研学旅行网站,促进基地课程和学校师生间有效对接。  3.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4.健全经费筹措机制。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5.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可设在地方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好。  2.强化督查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教育部将遴选确定部分地区为全国研学旅行实验区,积极宣传研学旅行的典型经验。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旅游局 保监会  共青团中央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6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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